百思不得其解的黃女士,迅速到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查詢個人征信記錄,被告知其從2003年11月到2012年2月,均有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7次以上的嚴重不良記錄。通過查詢,發現是重慶農村商業銀行[0.00%]潼南支行自2003年起一直在上傳該不良信用記錄。黃女士回家找出當年還款發票和收據,發現并未有欠款,所有貸款和利息已經全部還清。經與潼南農村商業銀行聯系、溝通,被告知是當年具體經辦人員少算了一天的利息。按照銀行工作人員的說法是利息應該兩頭算,他們只算了一頭,所以少算了3元的利息,就是這3元的利息成為一直上傳不良信用記錄的原因……
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有著“經濟身份證”之稱的信用記錄,正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近日,記者在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門前看到,排滿了前來查詢個人征信記錄的市民。接待處人員告訴記者,工作日期間這里每天都會有數百人前來查詢征信記錄。與此同時,由于不實征信記錄造成的損失日益增多,誰該為此買單,成為一個重要話題。
巨額損失銀行拒絕賠付
黃女士告訴記者,在其一再要求下,潼南農村商業銀行出具了無惡意拖欠欠款征信證明,收到征信證明后,當事人將其交到交通銀行[0.45% 資金 研報]渝中支行。后來,仍被告知不能放貸,其原因為交通銀行重慶渝中支行認為當事人不良信用記錄嚴重,必須刪除不良信用記錄,經多次與農村商業銀行潼南支行協商,結果于2012年6月刪除了不良記錄。
在此過程中,房屋賣方魏女士多次發函催促黃女士繳納房款,因為公積金放貸辦理受阻,黃女士無法按時繳納房款,最后賣方發出解除合同函,堅持中止合同。至此,黃女士一家不但沒有買成房屋,還損失了中介費5000元。加之,期間房價大幅上漲,每平方米均價比2012年2月上漲1000元以上,100余平方米的房屋,損失超過10萬元。黃女士一家已無力購房。
事件發生后,黃女士及其丈夫多次到農村商業銀行潼南支行協商未果,銀行方面也從未對此事件給當事人造成的經濟和精神損失道歉,其理由是貸款當事人也可以計算利息,造成利息拖欠當事人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