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首先應樹立一個符合公共利益、公共道德或推動社會進步的核心價值觀與社會使命。
    二、組織應建立明確的承諾制度。員工向組織、組織向社會做出明確的承諾,并根據內外部的投訴建議定期不定期地更新承諾的內容。
    三、組織應建立風險識別和預防制度。組織內部的每一個部門和員工結合自身的工作和職責,識別出組織存在的各類風險并提出預防措施,然后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據內外部的投訴建議不斷更新識別風險和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