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央行籌建的“支付清算協會”將在2010年1月內成立,屆時將由該協會牽頭協調負責在2010年內推出首批電子支付牌照,這意味著風靡一時的網絡支付將正式納入金融監管體系。
用網上支付工具進行信用卡套現的行為時有發生,而央行更擔心的卻是第三方機構通過支付工具洗錢。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日沉淀資金量越來越大,如果不進行有效監管,一旦出現問題對整個行業影響是巨大的。隨著牌照的發放以及協會的成立,將有助于交易者選擇更安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減少在線支付的風險。
當然,拿到了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也并非沒有隱患或者潛規則。很多實行牌照準入制度的行業,例如曾經存在并實施多年的手機牌照制度,最后催生的是有牌廠商靠出租牌照存活及黑手機泛濫。即便是存在多年的“國家質量免檢產品”標識制度,也不時會爆出以“免檢”之名大行“偽劣”之實的例證。
要避免各種隱患和潛規則,首先需要人民銀行在正式下發牌照的時候,給廣大消費者一個明確的發牌標準和透明的審核流程。
另外,電子支付的良好運營更需要支付平臺企業的“誠信”。這方面的誠信既來自拿到牌照的企業不做違規的事,也來自沒有拿到牌照的企業在誠信的規則下,尋找著適合自己的良性發展途徑。
誠信作為社會賴以良好運轉的基礎,是不言自明的東西。如果喪失誠信,任何植入其中的制度哪怕再美好,也難免不被別有用心者所濫用和扭曲。